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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郝如玉:提高个税起征点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luyued 发布于 2011-03-18 08:16   浏览 N 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接受中国经济网与和讯网联合访谈时表示,此次两会期间,很多专家都热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而他则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存在两大弊端,尤其是违背了税收的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也就是“普遍纳税”的原则。 郝如玉说,研究个人所得税一定不要仅盯住起征点,要多关注税率和级距。如果仅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来研究问题,将有两大缺点,第一,起征点越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就越少。他举例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那么纳税人数约占工薪阶层的23%,而如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2500元,那么23%的纳税人数有可能就会减少至18%或者更少,这就违背了税收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也就是“普遍纳税”的原则。纳税人越少越不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越不利于培养公民的国民意识。第二个弊病是起征点是“累退性”的数据,不适合调节收入。起征点向上调节,造成的结果就是低收入者减税额一定比高收入者减税额要少,形成反向调节。

郝如玉称,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国务院已通过了草案,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4月份审议这一草案。郝如玉认为,税收是反哺,不能任意对人民财产权力无偿剥夺。我国当下仅有19个税种,税收立法方面比较薄弱。此次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要注意多个减税要素,要能够发挥税率的调节作用,一方面增加中低收入人的收入,减税收;另一方面要适当的增加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多征一点,这样才能缩小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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